May 29, 2012

壹週刊讀後感

幾個禮拜前,堂妹從台灣來訪,帶了兩本從機場買來的壹週刊給我打發時間。(報導王建民外遇的那一期)

中文書刊對住在 Wilmington 的我來講是奢侈品,家裡有限的中文藏書幾乎都快被我翻到爛掉,連去中國超市買菜時店家贈送的地方中文期刊都會瀏覽好幾遍,因此這兩本壹週刊對我而言簡直如天降甘霖,拿到手之後馬上熬夜 K 完它 (當學生的時候可沒這麼用功啊!)

看完之後,在我腦海裡揮之不去的畫面卻是.....

怎麼薄薄一本雜誌裡竟然有這麼多的徵信社廣告??

上網稍微 Google 了一下,出乎我意料之外的,台灣壹週刊的讀者男女比例大約是 45% 比 55%,並非如我想像一面倒的全是女性讀者,不過大部分的廣告卻都以女性消費者為訴求,包括傳統的化妝品廣告、保養品廣告、內衣廣告、首飾廣告、廚具廣告等等。我想,會在壹週刊上登廣告的商家想必做了該做的功課,會在這裡登廣告,表示廣告所帶來的收益大過於登廣告的花費,由此可以假設 - 壹週刊讀者中,女性的消費力遠大於男性。

王建民外遇這一期雜誌裡,徵信社的廣告占據了整整四、五頁,而且每一頁還不只有一家徵信社。大部分徵信社廣告都標榜 「女人徵信」,廣告詞包括 「將心比心,所以深得你心」、 「只有女人了解女人」、 「挽回破碎的婚姻,找回美滿的家庭」 等等,其中某某徵信社還自稱 「抓猴訓練營」,向廣大的女性讀者們喊話: 「委曲求全、忍氣吞聲、忍耐、逃避,您還要沉默多久?」 擺明了是為女性讀者而設計的廣告。

同樣是報導政商影劇名流的八卦及小道消息,我在美國的 People 和 In Touch 等雜誌裡就從來沒有發現過徵信社的廣告。沒有廣告,表示美國這些八卦雜誌的讀者對這類型的消費沒興趣,刊登廣告的投資報酬率不高,因此徵信社不願意浪費錢在雜誌上登廣告。

但是美國人的婚姻有比台灣人幸福嗎? 我想不見得。我周圍的美國同事有將近一半是再婚,家裡多的是同父異母或同母異父的孩子齊聚一堂,倒是印度或亞洲的移民之中很少有第二春的情況發生。

亞洲社會 (包括移民歐美的亞洲第一代甚至第二代) 對於兩性在婚姻中扮演的角色,畢竟還是比歐美社會來得保守。在婚姻中,女人往往被視為處於被動狀態的弱者 (某一徵信社的廣告即標榜 24 小時深張正義捍衛"弱勢"),而且在婚姻出現裂痕時,女人往往被要求要委曲求全。再者,大部分亞裔族群視離婚為做人失敗的指標,覺得離婚是一件丟臉的事情 (尤其對女性而言)。我猜這是某 「抓猴徵信社」 竟然有 「中華民國兩性平等關懷交流協會」 為其背書的原因,難道是暗喻 「女人勇敢去抓姦、勇敢提出離婚、勇敢 (並大膽) 要求合理的贍養費」 是促進兩性平等所跨出的重要的一步?

女性在婚姻中的枷鎖若不能完全去除,徵信業務在台灣想必還會更蓬勃地發展下去。這些徵信社說好聽是幫忙 「挽回幸福家庭」,但是破鏡難圓,女人又何必對變色感情委曲求全? 至於男人們,不愛了就坦白向另一半說不愛,不需要背著太太搞七攆三,害太太還得花錢來捉姦,既難看又勞民傷財啊。

至於贍養費和小孩撫養權,我個人覺得以現代人的速食婚姻,不如寫好婚前協議書比較實在。如果哪一天走到彼此相看兩相厭的地步,白紙黑字拿出來,清清楚楚,犯不著對簿公堂。或許有人覺得簽婚前協議書聽起來很現實,把整個浪漫的婚姻都搞得變質了,不過與其幾年後為了抓姦和爭贍養費 / 撫養權而搞得烏煙瘴氣醜態盡出,不如趁著愛意正濃的時候彼此開開心心的把東西分好,致少不會讓對方有機會看到自己醜惡的面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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