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ril 08, 2009

尊重孩子的意願

兩個禮拜前我 post 了這篇 嫁雞隨雞(嗎?) 之後不久, 有兩位朋友分別打電話和 MSN 給我, 要我把小朋友的護照藏好, 萬一阿里哪一天想不開, 偷偷把兩個小朋友帶回黎巴嫩一走了之, 我就慘了. 這兩個朋友互不相識, 但是卻在同一天跟我講了同樣的話, 而且當時也還沒有爆發賈靜雯尋女事件, 我聽了她們的想法還覺得, 怎麼可能會有這種事發生? 真是想太多了.....

後來真的就發生了賈靜雯這樣的真人真事, 幾天之後我在沙漠裡的夜空 blog 上也看到這篇 被奪走的孩子, 心裡真是覺得很難過. 賈靜雯這件事公說公有理, 婆說婆有理, 很顯然的夫妻之間有很大的問題, 事實真相到底是如何, 外人恐怕很難真正明瞭. 但是報章雜誌在追查誰在說謊, 誰先對不起誰的同時, 卻沒有人問問小女孩的心聲. 雖然這個年紀的小孩, 很難詳細並完整的說出自己真正想要什麼, 並解釋是基於什麼原因和理由, 但是簡單的愛惡慾應該還是可以表達的吧? (註一) 如果有機會問她, 她應該也會說不希望離開爸爸或媽媽這麼遠這麼久吧? 而且就算離婚的夫妻, 也多半會安排輪流與小孩見面, 不管基於什麼理由, 堅持長時間不讓孩子見到爸爸或媽媽, 是非常殘忍的.

昨天看到季芹針對這一事件發表了一段話, 說的也和朋友說的一樣, 如果以後夫妻吵架時, 一定要記得把小孩的護照藏好. 看到這裡又覺得很悲哀, 如果夫妻一吵架就要藏護照, 那表示夫妻之間的信任已經蕩然無存了. 一個家是由爸爸, 媽媽, 和小朋友共同組成的, 在我認為, 關於家裡的大大小小任何一個決定都應該由家裡所有的成員討論之後做出, 小至週末外食要吃台菜還是漢堡, 中至小朋友上學要讀公立學校或私立學校, 大至要不要搬到黎巴嫩去住, 都應該經過表決. 今年初我和堂妹去看了 Revolutionary Road, 當時的感想也是, 電影裡這對夫妻的兩個孩子都這麼大了, 怎麼對於要遷居巴黎還是要留在 Revolutionary Road 這件事, 都沒有和小孩子們一起討論呢? 難道小朋友的想法都不重要嗎? 如果阿里哪一天偷偷把小朋友帶到黎巴嫩, 那..... 只能說我沒長眼珠嫁給他吧. (本來是跟朋友說如果發生這樣的事就一定會跟他離婚, 不過朋友說到時候離婚也沒用了, 小孩已經飛到中東找不回來了.)

註一: 我們家 "表面上" 還是挺民主的, 例如每天早上我們都會很民主的問小肉包想吃什麼早餐, 如果他偶爾回答想吃家裡沒有的東西, 我們也不會來硬的要他改吃別的, 總是會想辦法講到讓他自己心甘情願的改變主意, 比如問他: "真的要吃 waffle 嗎? waffle 不好吃啦! 吃 pancake 好不好?" (好像有點假民主, 呵呵! 不過話又說回來, 選吃什麼早餐跟選要跟爸爸還是媽媽住好像重要性的程度上差很多, 兩三歲的小朋友是否真的有這個能力了解事情的嚴重性, 是否了解選了爸爸就表示好幾個月或好幾年不能看到媽媽, 是否能隨著自己的意志作選擇, 那又是另外一個 topic.)

3 comments:

  1. 阿里是个孝子,但是他对别人也很好,不是个自私狭隘的人,所以不要紧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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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niwawa's pip5:21 AM

    niwawa說portia的文章寫得很有想法,值得一看,so, here i am. Hi, 我是pip.
    果然很棒,以後會常常來拜讀的~

    (到了吃便當時間所以要去招呼晚餐,
    有機會再提供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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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這的確是個很有趣的議題.說實話我相信每對夫妻在婚姻的初始都是有信任基礎的,但是後面為什麼有人會走向出軌,有人會走向先斬後奏等等亂七八糟的事情呢?

    信任是哪一點崩堤的呢?

    我是覺得男女認定沒什麼大不了的事情不太一樣,除此之外損友的鼓吹也是可怕的事情.

    至於小孩的意願,沒有小孩會希望離開父母一方的,除非家庭的狀況出了問題.看了你民主的部分我忍不住笑了出來.我家是這樣,媽媽煮了東西,如果留留不喜歡,可以少吃ㄧ點,但是 no need to throw a feet. 因為 I have ownership in cooking, 要是留留煮飯,他可以煮他喜歡的食物.

    不過我還是時常像中了魔法般不自覺做出他喜歡的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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