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說每個人的人生進度或快或慢有所不同,但是大部分的人礙於生理時鐘的關係,感覺上好像到了某個年紀,總會多多少少完成幾項那個年紀該做的事情。二十過半的時候大家開始結婚,到了三十多歲的時候不停地生小孩。而就在本人悄悄進入四十大關的時候,赫然發現身旁的友人開始陸續出現婚姻危機,甚至走上離婚一途。
(那麼五十多歲的流行事件是甚麼呢? 該不會是第二春吧?)
婚姻這檔事本來就是如人飲水,冷暖自知。會出現婚姻危機,個人覺得是一個巴掌拍不響的,不管是搞婚外情也好,婆媳問題也好,羅馬不可能在一天之內造成,多半是夫妻之間已經積怨好一陣子,最後經由某條導火線才爆發的。既然當事人都未必搞得清楚為什麼會走到這一步,外人就更不可能弄明白了。
但是最近卻有一位好友丟給我一個很沉重的問題: 「我該不該為了孩子而試著和他復合? 我覺得我欠孩子一個完整的家庭。」